這首歌寫於2003年11月。
當時我看了一本叫做“認識爵士樂 (Jazz for Beginners)”的爵士樂入門書。其中用圖畫書的方式帶你認識爵士樂,深入淺出,我十分喜歡。但書中其中一個章節:What Is Jazz? — Part 2,卻十分嚴肅第探討了被大量屠殺的美國黑奴與爵士樂之間的緊密聯繫。
輸入美國的黑奴總人數不詳。
…
平均算來,每一個活著進口的黑奴背後,大概有五個已在非洲或海上死亡。因此,美國的黑奴買賣業,消滅起碼六千萬非洲人。
我相信,以某種我們不了解的方式,爵士樂替數千萬非洲人吶喊出痛苦的心聲。我們一直未承認這些人的死亡,未曾悼念他們。他們鮮血淋漓的呼喊聲,正超越時空、排山倒海地向我們襲來…
解放黑奴後……曾為奴隸的人們對音樂的需求更甚以往。他們似乎想藉著這個音樂,來探討自己該怎麼運用這份既可演奏又可聆聽的自由。他們等著讓它來表達他們需要學習的東西。他們已經了解,這個音樂要觸及的,不只是白人或是他們自己的族類,而是生活的本身,還有那些如今終於擁有自己生命的人。
這些文字對我的震撼十分強烈。看完之後,我心想,如果爵士樂是六千萬死亡黑人與更多遭受苦難的黑奴們用鮮血所譜出的生命音符,那麼…
「我的音樂是什麼?」
於是,這首歌成為我的結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