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FT 如何扭轉創作者在數位世界的困境

距離我上一次發行 NFT 〈知的所有〉已經過了快三年,接下來我將陸續推出新的 NFT,雖然這個詞從去年開始變得比較常見,但近來還是有不少人問我 NFT 到底是什麼?對音樂產業的意義又是如何?我想還是有必要好好說一下。

「什麼是NFT?」

用一個實體的收藏來比擬,我上個月透過網路在紐約 Morrison Hotel 藝廊,買了一張 Jeff Buckley 《Grace》專輯封面攝影(如圖)。這家藝廊所售出的每一幅作品,都是攝影師用原始的底片沖洗、簽名,再附上一張證書,若是限量作品還會寫上編號。

「這跟 NFT 有什麼關係?」

這就是一個實體世界的 NFT。

NFT 包含兩個部分——區塊鏈 token 和連結的內容。 Token 代表的就是簽名和證書,內容就是那張照片,只是兩者都是數位版的。

「但 NFT 的內容不用購買也可以得到。」

沒錯,所以購買 NFT 不是為了得到內容,甚至樂於和更多人共享這個內容,這是和實體最大的不同。

目前 NFT 競拍最高價的紀錄保持人——數位藝術家 Beeple,在數位藝術社群本來就頗有名氣,也累積了很多粉絲,但過去主要收入是來自接商業案而非創作。這個作品是他過去十幾年來,每天創作一件,累計超過五千幅數位藝術作品的集結,NFT 的內容則是把這五千幅作品拼成一個檔案,所以購買的人並不是買內容來欣賞的,因為每一幅畫縮小後都看不清楚細節了,真要欣賞,每一幅作品在網路上都看得到。購買的目的就是為了收藏。

這個改變其實非常重要,因為它產生了一個讓創作者和閱聽者雙贏的質變:

在數位世界裡,

過去,創作者銷售作品,必須限制內容的使用權。

現在,創作者銷售作品,是開放內容的使用權,並且鼓勵大家分享。

「所以買這個 NFT 買到什麼?」

買到的是這件作品的「由創作者所認證的所有權」。內容的部分全世界的人都可以看得到沒錯,甚至下載到硬碟裡,但只有持有這個 NFT 的人,可以說「我擁有這件作品」,而且在區塊鏈上做出無法偽造的證明。

「所有權的意思是著作權嗎?」

不是。就像你買一本書或一張唱片,你也不能隨意翻印這個作品,你只是擁有這個物件的所有權。

「那 NFT 的價值到底是什麼?」

收藏的價值。

至於如何衡量這個價值,Beeple 在某一次訪問裡所提到的觀點我很認同,他表示,作品的價值來自於其受歡迎程度和流傳的廣度 (popularity),而數位作品因為沒有原始實體的存在,反而跳脫了空間的桎梏、可以用更多樣的方式被呈現,一幅畫可以出現在每個人的手機上、台北街上的廣告燈箱、紐約博物館內的 LED、東京的一棟建築物投影⋯⋯在不同空間用各種不同的方式被呈現欣賞。

完美複製、無所不在,就像 Matrix 裡的電腦人 Mr. Smith,內容的病毒式擴散其實也就是這樣,而創作者也期待這件事的發生。

「所以 NFT 是不是都這麼貴?是在炒作嗎?」

作品的總體價值 = 單價 x 數量。一張經典唱片單價 20 美元好了,若賣 1000 萬張就是 2 億美金,那它的價值自然還超越前面 Beeple 的作品。所以創作者若是想讓粉絲們都能夠收藏,自然會提高發行量、降低價格,讓一般人也能入手。我認為若發行量和實體相當,那價格也不應該與實體有太大差距。

另外舉一個數位原生的例子,知名的 podcaster 寶博士日前在 OURSONG 發行 NFT,每個 NFT 就是一集 podcast,定價 8.4 美金(約 240 台幣)、總量 42 個,都是瞬間完售,等於為它的節目每集增加了 10000 台幣的收益。用 240 塊收藏一集你喜歡的 podcast 支持播客合理嗎?我覺得超級合理。

但高價是不是等於炒作?舉一個 Wu-Tang Clan 的例子,他們在 2015 發行了一張限量 1 張的專輯《Once Upon a Time in Shaolin》,最後競標以 200 萬美金拍出,但如果武當幫就是把這張唱片當成藝術品,只要讓一個人、而不是讓粉絲們擁有(這也的確是他們這麼做的概念),要賣這麼貴我也不會說是炒作。

若說的是二手市場的炒作,這不是只發生在 NFT,在實體世界一直都存在,但 NFT 在這方面有一個優點。

以前實體作品轉手賣出的利潤即便再高,也不會有一毛錢回到創作者身上,但目前幾個主流的 NFT 市場(包括 OURSONG),都採用了同一項標準,每一次二手交易都會回頭分潤 10% 給創作者,這讓限量作品即便在完售後,創作者都能持續享有作品增值的好處。這是唯有數位化才能達到的。

「所以這對音樂產業有什麼意義?」

過去 20 年間,我們不斷要在兩難間作出抉擇——到底要讓「內容有價」?還是讓「內容廣為散佈」?最後看來大家選擇了後者,讓音樂幾乎免費,再用其他的方式(演出、業配、週邊)來產生收益。

但難道,這兩者一定得二選一嗎?創作者真的無法直接靠販售音樂維生嗎?還是我們過去銷售的方式錯了?

沒有數位化的年代,我們想收藏一張專輯,很簡單,去買這張專輯的唱片,但購買一張唱片的目的不只如此,它還伴隨著「聆聽」的使用性。也因此,「使用」和「收藏」這兩件事是被綁定的,你必須收藏,才能使用。

iTunes Music Store 用數位的方式直接延續了這個概念(我以前創辦的 iNDIEVOX 也是),但隨著行動網路和智慧型手機普及,消費者選擇了串流。

如今,我們每天在影音串流閱聽各種內容,使用和收藏兩件事被分開了,使用內容不需要收藏、收藏也不是為了使用(買完黑膠唱片後還是主要用串流來聽的人請舉手)。既然如此,何不就把這兩件事分開?

「收藏歸收藏,使用歸使用。」

就像最前面提到的 Jeff Buckley 照片,我打算把它掛在錄音室的牆上,一邊看我的「歌神」一邊配唱。若純就使用性來說,我大可花 1/100 的價錢買一張海報即可,但透過收藏這件作品,彷彿我和影像裡的那一片刻有了更直接的連結。因此,我主要的目的是為了收藏,使用是次要的。

記得幾年前我受邀去參加鄭麗君部長所主持的一場圓桌會議,她問我:「區塊鏈是否能解決盜版問題?」我的回答很簡單:「不行。」在數位的時代,沒有任何技術可以徹底解決盜版問題。

現在我依然這樣認為,但不同的是,若我們能破除從實體所繼承而來,「使用」和「收藏」兩種權利必須被綁定的觀念,那盜版的問題就可以直接被忽略,因為它無法傷害創作者應得的收益,甚至會為作品的帶來更大的收藏價值。

我想像我兒子 20 年後和他同學的對話會是這樣的:

「嘿,你知道最近 XXX 在 YouTube 破五億次點播的那首歌嗎?我超喜歡的!」

「我也是啊!我有它的 NFT!」

未來的世代,一切都數位化了、音樂隨處可得、人們生活在真實與多個虛擬宇宙之中,當他們喜歡一首歌、一支影片、一集 podcast,除了多點播幾次讓創作者得到微薄的分潤和求得到乾爹之外,要如何「收藏」作品來讓創作者得到更直接的回報?

我認為就是 NFT。

數位世界中「內容有價」和「廣為散佈」可以並存,我相信是創作者們的夢想,但現在,它真的有機會成真。

最後,我要來實踐自己所寫的,把這篇文章變成 NFT。如果你覺得這篇文章有價值,你願不願意花 4.2 美元來收藏它?

購買這篇文章的 NFT:

https://www.oursong.com/song-share-card/jgrdenog

用紅膠上的密鑰單詞解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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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今天是我 42 歲生日。記得在大學的時候,我跟春佑說自己 30 歲之前要出一本書——我沒有做到;巴士底之日後,西皮和冠文相繼離團,我數度有出個人專輯的念頭——我也沒有做到,而是和 Echo 又做了兩張專輯和很多很多演出。

獻給生命中的純粹是我人生一個很大的轉折點,這張專輯 2013 年就錄好了,當時因為我人在 StreetVoice,Landy 說希望我們能等他完成一些佈局後給他發行,沒想到這一等就是整整一年。我和團員們賭上了僅有的時間和積蓄,結果發行碰到太陽花學運,加上其他一堆鳥事,導致很少動怒的我某次電話上對著 Landy 破口大罵。

2016 年回聲休團、我離開 iNDIEVOX 和街聲,一切歸零後,我到美國做了一個月的公路旅行,那些壯闊的景色讓人深深感受到自己的渺小,也讓當時萬念俱灰的心情得以被療癒。回來之後我開始寫歌,沒有計劃、沒有目標,但也不再需要有包袱和妥協。那一年川普選上美國總統、伊斯蘭國興起、AlphaGo 戰勝李世乭、區塊鏈還是個沒有泡沫前的美好預言,這些憧憬與恐懼、瘋狂和愚蠢,無限想像後無盡幻滅的過程,我把自己的觀察寫成歌,最終成為一張專輯。

42 年的時間裡,我經歷許多失敗、也犯過許多錯誤,但幸運的事也不少,一路支持與陪伴的樂迷、一起努力的團員和夥伴、總是在背後協助我的太太、和剛滿週歲的兒子——他的生日比我早三天,看著他平安長大就是我今年最好的生日祝福。

最後我要謝謝所有參與這張專輯的人,特別是和我一起編曲和演出的金魁剛、Sasha 和大頭,還有 Jimmy、好兄弟 Oliver 和操刀所有混音的 Brian。

我還在尋求靈魂的解脫,也尚未抵達自由之處,在此之前,這是我的 42,解碼我對自己生命提問的終極答案。

請大家去預購支持,讓我可以繼續做到 84。預購連結:pochang.com

柏蒼


吳柏蒼《42》
2020.9.6 開始預購 | 11.13 數位發行 | 12.4 首唱

Time may change me But you can’t trace time

因為誤判情勢沒訂到想要的高鐵班次,今天在高雄的講座結束後要在附近多晃兩個小時。左營站人潮依舊,只是人人都戴上了口罩,旁邊新光三越也是,疫情讓大家不想亂跑,但連假都窩在家應該也是待不住,百貨公司似乎成了一個折衷的選擇。我去美食街吃了碗拉麵,還剩一小時,想說還是去外頭空氣流通的地方走走。

五分鐘的路程外有一個小公園,看了招牌叫做「幸福廣場」,廣場裡有個大鐘、幾棵蛋形裝置和長頸鹿,坐在台階上可以看到一旁的鐵道和列車,我就在那坐下發呆。

看了大鐘一陣子,發現它是真的有在走的,想到以前到左營站總是和團員在趕行程,來匆匆去匆匆,很少有這樣放空讓時間流逝的片刻,腦中忽然想到南下時在車上聽 Bowie 的〈Changes〉,裡面有句歌詞是:

“Time may change me, but I can’t trace time.”

一些思緒接著湧現,我想到剛剛一路上戴著口罩、低著頭看著手機行走的人群,事實上我也是他們的一員。18 歲的暑假我投履歷到 Netscape 台灣應徵工讀生,裡面寫著我相信 Internet 會改變世界。但如今每當我從附著在螢幕的時間裡短暫清醒時,卻又對這個改變發展成現在這個樣子,不自主地感到輕微的厭惡。「沒有智慧型手機的時代、沒有行動網路的年代有多自由啊!」煩人的懷舊總是在這種情境下萌生。

X 世代的人也許還會說:
「數位音樂太空虛了,以前逛唱片行收集實體唱片多有樂趣!」
「FB 傳訊來邀約太沒禮貌了,至少要好好地寫封 email 吧!」
想到自己也曾經浮現過這些念頭,就覺得煩人。

因此當下一次嬰兒潮的爸媽說:
「同性戀結婚怎麼可以,破壞五千年的倫理道德!」
「就是你們年輕人被網軍操縱,選舉結果才會變成這樣!」
我也能有所體諒了。

但嬰兒潮世代發明了 Internet,X 世代發明了搜尋引擎和電子商務,千禧世代發明了社群媒體,世代在延續,也同時在交替。

千禧世代的人曾跟我說:「老人才用 FB,我們都用 IG。」
最近已經是聽到 Z 世代的人說:「我們年輕人不喜歡看文字,視覺的刺激才能吸引我們。」

我又想到〈Changes〉的歌詞

“And these children that you spit on
As they try to change their worlds
Are immune to your consultations
They’re quite aware of what they’re goin’ through”
這幾句送給喜歡說「你們年輕人⋯⋯」的人。

“Ooh, look out, you rock ‘n’ rollers…
Pretty soon now you’re gonna get older”
這兩句送給喜歡說「我們年輕人⋯⋯」的人。

“Time may change me
But you can’t trace time”
送給我們所有人。

#附上一張之前和團員趕行程的照片

Try It

可能很多人不知道,過去幾年聽到的純喫茶廣告歌〈Try It〉是我寫的。老實說,之前我自己也刻意不想提件事,因為總覺得這樣熱血陽光的調調和 Echo 其他歌曲的風格差很多,甚至想起來有點害羞。

直到最近整理檔案,看到大學做的 Echo 第一版官網上,我的個人資料在「I love suede, radiohead, dEUS…」的前面寫著:

**純喫茶**–++綠茶++—-底哩西淤屋

不久後,在品方傳給我當年水晶唱片做的訪問影片裡,個人介紹竟然也有最愛「統一純喫茶綠茶」,而且是和 Dog Man Star 並列,看著影片裡自己一邊抽著菸一旁擺著一罐純喫茶綠茶的樣子,想到現在已經戒菸也不太喝含糖飲料了。

是什麼改變了?我不知道。但卻不禁想到,《感官駕馭》專輯發行後,最常聽到的就是「Echo 的音樂太難懂,應該做更多大眾能接受的音樂」,而《處女空氣》專輯發行後,卻又老是聽到「Echo 變流行了,都做一些想要討好的音樂。」有時候我甚至覺得,講這些話的人都是同一群人,或是說同一種人,而我根本不需要去在意這些人所講的話。

今年歌曲的授權到期,統一會做新的廣告歌,大家也就無法在電視上聽到我喊的「Try It!」了。卻也到此時才忽然覺得,長大後這件提起來會彆扭的事,大學的我如果知道了,他一定覺得我蠻屌的。

音樂與網路

有些人以為我是從 iNDIEVOX 開始才跟網路有關的,其實我大學還沒畢業就是一個很強的網頁設計師了,可以用表格切出精細的排版,還會做(以當年的觀點來說)很炫的 Flash 動畫,而且那和我讀電機系無關,都是自學的。

大四那年,我用 Flash 做了兩個網站,一個是 echo 的樂團官網,一個是清大迴聲社官網,當時正好有一個校園社團網頁人氣投票,第一名可以贏得 50 萬獎金,我和 echo 初代 bass 手家駒看到後立刻報名。2000 年的時候網路投票都漏洞一堆,一開始只需要用 email 註冊後就可以投票,不用說認證 email 了,好像連送出註冊表單都用錯成 GET,想當然所有參賽社團都開始灌票(大學生很樂於用時間換金錢)。但我和家駒想出一個方法,我們用一個可以設定滑鼠游標移動和點擊的機器人程式,來幫我們半自動灌票,結果很快就衝到第一名,還因為票數衝得太快,把程式速度調慢了一點。

所有社團的灌票行徑都變本加厲,這場 shit show 後來搞得主辦單位決定重新更改註冊和投票程式,扣掉他們覺得可疑的票數後再繼續。

改版後的註冊改成 POST,我忘了需不需要驗證,但總之灌票難度提高了,於是我們又招募了社團一名資工系打鼓的學弟 booman 加入。這次我們不用什麼滑鼠游標機器人這種小把戲,直接寫 Java 程式來自動化所有從到免費郵箱註冊 email、用該 email 註冊網站帳號,到最後投票的流程,一天就可以灌幾萬票吧。但這時候勁敵出現了——台南技術大學資訊社,他們灌票的速度和我們不相上下,不過為了怕灌得太誇張被主辦單位直接取消資格,我們兩邊很有默契地把票數維持在跟對方差不多的數字,但都遙遙領先第三名。

結果很不巧,投票截止最後一天正好是「赤聲搖滾 2000」合輯的發表會,echo 整團要去台北華納威秀廣場表演,我和家駒只好讓 booman 一個人在新竹留守,隨時用手機更新戰況和因應對策。

然而 booman 一人還是難敵對方整個資訊社,在最後時刻對方火力全開,差距逐漸拉大。還記得當天表演下台後家駒急忙打電話問戰情,結果已經輸了。

不過第二名還是有 30 萬獎金,我們後來也用這筆錢買了不少樂器和設備來做歌。

一邊做音樂一邊做網路,想想我的人生 20 年來都沒什麼變。

(附上當年社團網站其中一頁的截圖,焦點人物:Shipy,真的好 2000 年 style XD)

The Joshua Tree

如果在自然的狀況下,一定早已有這樣的專輯出現。音樂和文學上,中國可以取材的元素就有太多太多,更遑論多樣的自然美景、建築、遺跡,到糾結的歷史情感和各類爭議性的政治和社會事件,題材絕對是取之不盡。但拋出這個問題後,大家能列舉出的作品卻屈指可數,那一定有什麼原因,導致這個「不自然」的結果。

如 Bono 談到 The Joshua Tree 這張專輯時所說的:「There’s two Americas: There’s the mythic America and the real America. We were obsessed by America at the time. America’s a sort of promised land for Irish people — and then , a sort of potentially broken promised land.」我對於這個描述有一個非常怪異的親切感,對於許多接受國民黨教育長大的台灣人來說,心中同樣有兩個中國,一個是課本裡和媒體上看到的那個迷人的神秘中國,另一個則是我們在現實中所看到的那個令人厭惡的真實中國。和 Wikipedia 上對這張專輯的描述「it contrasts the group’s antipathy for the “real America” with their fascination with the “mythical America.」如出一徹。

我的姥姥是國共內戰逃難來台的,當年所謂的「外省人」,國中時某天回家她有一首詩想跟我對,前兩句忘了,後兩句是「神州多少事,盡付笑談間。」我對給他的句子是「神州多少事,於我也茫茫。」姥姥哈哈大笑,但的確,我所知道的中國,只存在書本和電視機裡。

同樣的,撇除為人民幣折腰的祖國頌歌和媚俗的中國風不談,留言中提到的青年合唱團、張雨生(心底的中國)等,聽起來大多只限於自身對於「迷人的神秘中國」的遙想。相形之下 Beyond的〈大地〉、〈長城〉和時事有較強的連結(探親、六四);陳昇的〈一夜北京〉算是最經典的了,音樂上取材了京劇元素、歌詞上則真實記錄了身處時空下的感觸。但家駒已逝,昇哥也過不去了。

然而,上面說的都是將近三十年以前的歌了。最近這十年,長時間在中國巡迴的臺灣音樂人老中青都有,也許真如留言裡最多讚的所說「做出來就不用繼續在中國混了。做不出來這件事情就是代表中國。 」如果不能說出真實的感受,那不如避而不談。

所以我很期待,有一天有人能在巡迴中國後寫下一張真實而精彩的專輯,講述著它的美與惡。雖然想必接下來會被封殺,但這不也就是作品的一部分?甚至是讓其完整之必要。

OurSong

OurSong 是我加入 KKBOX 集團之後所共同創辦的新公司。距離上一次創業已經是好久以前的事,但不論是十年前的 iNDIEVOX 或是十年後的 OurSong,抱持的信念是相同的,也就是希望能在數位的年代,找回音樂本身的價值。

這兩年多來,從 Soundscape 到 Muzeum 區塊鏈計畫,我們一直在研究產業和創作者所遇到的痛點,並探索各種新技術解決方案的可能。在進行 Muzeum 計畫時,我們試圖從一個新的技術框架和產業協定著手,一次解決現有的授權與版權管理問題。那段時間大家分頭拜訪了許多業界夥伴,最終體認到這樣全面性的顛覆有其執行上的巨大難度。於是我們重新回頭反思,如何回歸從一個點開始進行創新。

我們在 Muzeum 白皮書中所構思的可能相當的多,曾想過從智能合約即時版稅分潤切入,但這樣有太多關係人、難度過高;也想過做版權分潤權利的分割與交易,但這有法律上的問題,且實際上對大多數音樂人的幫助有限。最後,我們把事情聚焦到一件最根本的事情:歌曲的價值。

錄音產業的演進從黑膠、卡帶、CD、數位下載到現在的串流,在實體的時代我們買一張唱片有兩個目的,一是聽音樂、二是收藏,一張 400 元的 CD 若有十首歌,平均一首歌的單價是 40 元;到了數位的時代,消費者付費大多只剩下聽音樂這個目的,下載的單價成了 20 元,串流的單價更是趨近於零元,也因此,大多數的音樂人已經不在意數位的收益,或只是當作一個宣傳的管道。但一定是這樣的嗎?如果我們能找回失落的那塊「音樂收藏」的價值呢?

經過一年的努力和不斷修正方向,我們推出了 OurSong,希望藉由這個全新的服務,讓數位時代的音樂收藏變得可能。我們利用以太坊區塊鏈讓數位的東西也可以「限量」,並發明了一種有模擬閃卡效果的「歌卡 (Song Share)」,樂迷除了能把玩自己的收藏,還能在卡片背面收到音樂人發送的獨家內容。此外,每一首歌曲都會有一個「故事」,音樂人可用多則貼文的形式紀錄整個創作的歷程,並附上創作團隊的完整資料,把過去那個「翻歌詞本」的體驗再找回來。

OurSong 能順利推出,是大家共同努力的成果,包括有 iNDIEVOX 創業就一起打拼到現在的 林志傑Henry Chen ,這兩年最挺的好夥伴 Terence LeongKai Huang,最棒的產品團隊 KyleWilliam、Hermes、黃牧天戴其安、Holman、 邱韹雅、 Joshua, Peng Jie、 Chang-Yuan Hsieh,加上也是從 iV 和我一路走來親愛的 Kate Yeh、陪我走了好多講座的 Ming An Hsu、一直為招募辛勞的 AbbyAshley ,以太坊開發的合作夥伴 JOYSO Tom Soong高崎鈞、 謝永宸,以及KKBOX 集團大家庭許多人的支持(我就不一一 tag 了,你們知道我都有記在心裡)。還有一向低調的 CEO Kwan-Chiun Chris Lin,很榮幸能跟你一起。

你們可以在 OurSong 找到我的第一張歌卡〈19 39〉,限量 1939 張,卡片上則是我 29 歲巴士底之日時的照片。

我現在 40 歲了,覺得自己是個幸運的人,不論在網路和音樂事業上,一直以來都能有很棒的夥伴可以一起努力。就像我在〈19 39〉裡唱的,「能繼續這樣就足夠」。

最後,請大家去看看這張歌卡並下載 OurSong App
https://www.oursong.com/song-share-card/11

明天再來說說它的故事。

#6 學習 Learn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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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神經 Neuron

新主劇情「城市標本」開啟,尋找第三個鑰匙片段。

要繼續這個遊戲,請透過下方 link 連結 Facebook 帳號登入,完成後將可得到全新藏寶圖的提示,並帶你找到第三個鑰匙片段。

得到第三個鑰匙片段的玩家將可以進入 #6 學習 Learning ,裡面會有一個維吉尼亞的密文需要解密。前十名答對的人,我將會頒發「習得維吉尼亞密碼解密技能」證書,附上玩家暱稱和我的署名,放到以太坊區塊鏈 (Ethereum Blockchain) 上,永遠留存到直到世界毀滅。

  • 若因為地理位置因素,找到藏寶圖卻無法繼續進行的,請發訊息告訴我們。
  • 如果你已經找到藏寶圖,請留言讓我知道。

給新加入的玩家

這個解謎遊戲有一條主線,也就是要找到五個鑰匙片段,這五個鑰匙片段集合起來,會組成一把完整的鑰匙,也就是我的公鑰(什麼是公鑰?請看工科柏蒼 – 如何利用密碼學保守秘密)。拿到鑰匙之後便有機會拿到彩蛋,也就是這個遊戲的最大獎。

這個解謎遊戲的支線,就是每一個鑰匙片段伴隨的小關卡,這些小關卡若解開,可以得到一些訊息或是好康,但若沒有解開,不會影響遊戲的進行。

遊戲的起點從這裡開始:https://pochang.com/blog/2018/11/19/549/

工科柏蒼 – 電腦時代前的古典密碼

大家有看過「達文西密碼」或「國家寶藏」這類解謎電影嗎?密碼學其實不是近代的產物,早在古希臘時期,就已經有加密的概念。今天就要教大家一個基礎的加密解密法「維吉尼亞密碼」,下一關遊戲,我們將會用到它。

遊戲第一關從這裡開始 https://tinyurl.com/ydbdv3nt